農村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相關問題及答案
一、土地使用權抵押質押貸款家庭土地使用權質押貸款的指南
土地使用權抵押質押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是否可以獲得貸款"
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一般銀行此時會根據該土地的價值來衡量申請者可以借貸的數額,對于通過此種方式借貸的,必須要滿足申請者具有土地的使用證。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后,公民是必須要根據簽訂的合同的規定,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金額的。
三、"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及土地證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并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錢方提交的資料,并到當地參觀抵押的土地;
4、銀行審批經過,發放貸款。
5、借錢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土地證抵押貸款手續
用土地證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土地證原件、土地證權屬證實、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四、土地出讓金未繳納的抵押貸款問題
一般說來,沒繳土地出讓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劃撥土地,不需要繳,另一種是出讓土地,但未繳土地出讓金。
如果屬于第一種,劃撥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后,銀行可以抵押,但需要把將來處置時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扣下來,就是說抵押金額比較低。
第二種情況下,一般沒繳土地出讓金,不能辦理土地登記,沒土地證,也沒法抵押。
五、農村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相關規定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現在較大數額的貸款基本都需要相應的抵押物,而從我國目前正在施行的《民法典》來看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1、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時遵循的是“地隨房走”、“房隨地走”的原則,也就是必須要房地一致才能辦理貸款,不過極個別地方也可以采用分開抵押,但容易造成土地糾紛。
目前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在我國已經很普遍了,諸如現在的貸款買房、貸款轉讓土地辦廠等都會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面這些情況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用于抵押貸款的
1、依法被扣押、查封、監管或采取其他訴訟保全措施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沒有達到開發強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存在糾紛、爭議的不能抵押貸款;
4、經風險評估后確定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貸款。
2、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抵押貸款又要復雜些,《民法典》中只講了“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于抵押”,但具體能否抵押貸款還得看地方政策。
此外,諸如宅基地使用權、承包地使用權(官方說法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貸款還在試點中,除了試點地區外,大部分地區是無法私自通過使用這些土地使用權來用于抵押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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