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離婚的法律規定及證明夫妻分居滿2年的方法
一、離婚制度中的“自動離婚”
分居四年不可以自動離婚,達到結婚年齡后辦理了結婚手續的男女雙方,若是想以分居為由理由,是必須得由一方提出協議離婚的請求的,若是該請求沒有得到堆放點同意,也可以書寫離婚訴狀之后,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分居兩年是否可以自動離婚詳解離婚法律制度"
律師解答
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離婚只有兩種途徑
一、協議離婚,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并簽訂好離婚協議,就可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
二、起訴離婚,法院確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會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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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三、"分居滿2年能自動離婚嗎?"
很多當事人總是搞不清一個問題“信律師,分居滿2年可以自動離婚嗎?”說實話,每當遇見這個問題,感覺自己頭發又少了一撮,總算深刻體會到什么叫“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翻遍大中華現行的法律典籍,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分居滿2年自動離婚”,雙方如果不辦理法定的離婚手續,不管分居多久都是夫妻,此時任何一方擅自與他人結婚,都構成重婚罪!對于這個問題,法律的本意其實是這樣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也就是說,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一方想離婚的,可以和另一方協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需要經過法院審理后決定是否準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屬于法院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由此引出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訴訟離婚,如何證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一、“分床不分房”難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城市發展,房價昂貴,大多數夫妻婚后可能只有一套住房,或者難以負擔長期在外租房的費用,因此就算兩個人感情不和,誰看誰都不順眼,仍會住在一個房子里,只不過“分床不分房”,吃飯也是分開的。有些人認為夫妻只要分房睡就屬于分居,這也屬于比較常見的誤解。對于法官來說,我如何相信你們處于分居狀態?夫妻分居本身就帶有私密性質,如何證明你們兩年來一直保持著“分房不分居”的狀態?所以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對方不承認分居事實,法院一般不予采信。二、必須基于“感情不和”而分居有時夫妻雙方因為工作、求學等原因分居兩地,但單純地理上的距離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從法律意義上講,夫妻分居的前提是感情不和,互不履行夫妻義務,不存在性生活。夫妻異地居住,必須基于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才可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對此需要有夫妻感情不和的書證、郵件等其他證據來證明。三、分居必須連續,且已滿兩年注意這里有兩個時間點,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開始,到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這段時間必須滿兩年。其次,雙方必須處于持續分居的狀態。不能說分居一段時間后又住到一起,再過一段時間又分居,分居的時長不能累計計算。因為分居屬于夫妻之間的私事,證明標準比較嚴苛,如果無法掌握充分有效的證據,建議以其他事由提起離婚訴訟。四、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注意最好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口頭協議難以對證。
3、夫妻一方向對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可以采用快件郵寄,備注欄標明“分居”,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訴訟時止,可認定為夫妻分居的時間。
4、雙方的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能夠證明夫妻感情不合分居的證據。
5、所在地區居委會關于夫妻分居的證明。
6、親戚朋友的證人證言,但由于夫妻分居有其私密性,單獨的證人證言很難被法院采信,需要綜合其他證據來認定。綜上,“夫妻分居兩年”是不能自動離婚的,只是一種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是否準予離婚,還需要結合事實證據加以判斷,有相關問題可以和我聊聊。
分居滿2年能自動離婚嗎,怎樣可以證明夫妻已經分居2年
四、夫妻分居五年了,可以自動離婚嗎?
夫妻分居五年也不可以自動離婚。如果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分居五年的,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志,如果雙方起訴離婚,法院調解后無效的一般會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分居七年離婚的法定程序及條件"
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準許離婚的一個條件,只要能夠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離婚只有兩個途徑一、登記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二、如果雙方在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中有一個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需由法院判決能否離婚。以上是分居兩年能自動離婚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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