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如何清算公司財產
一、"夫妻離婚時如何清算公司財產的規定"
夫妻離婚的時候是不能清算公司財產的,公司的財產并不是夫妻兩個人的,所以,夫妻離婚并不是清算公司財產的正當理由,涉及公司財產分割,也沒辦法一概而論,因為公司分成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怎么處理都要根據實際情況才能準確分析。
二、"離婚時無共同財產的法律處理方式"
離婚時,夫妻雙方或任何一方名下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則沒有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但一方故意隱藏、轉移財產導致名下沒有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如果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隱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發現一方存在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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