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分公司是否可以簽訂合同?
一、"叔叔擁有一家公司,請問其是否可以委托分公司簽訂合同?"
可以1、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于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二、"分公司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合規?"
沒太大關系。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對外的經營責任及債權債務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屬于公司內部事情,由公司內部解決。從這層意義上講,你與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產生法律后果后果,其總公司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從簽訂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合同
三、公司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是否合規
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本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開展經營業務,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當然也包括了簽訂合同這樣重大、不可或缺的環節。分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每個合同都要到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對于與分公司開展業務的公司或個人來說,也沒有必要必須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其登記的營業執照,就能明白總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業務范圍,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所簽訂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四、"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合同簽訂問題"
1、分公司可以單獨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一般需要總公司的簽字,分公司對外不承擔責任,由總公司來承擔。第三人與分公司簽訂合同的,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實踐中,為了減少麻煩,總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權利來簽署合同,這樣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簽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權簽訂的合同,總公司可以在相應的時間內進行追認。在相應的時間內未做追認的,視為拒絕追認。追認的時間為一個月。
五、"分公司簽訂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可行性分析"
分公司是否可以簽合同,要看是否有營業執照。1、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具備了經營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這種情況下合同一般認定為有效。
2、沒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所簽訂的合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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