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需要提供離婚證嗎?
一、"辦理離婚后再次結婚是否需要提交離婚證?"
法律分析
離過婚再辦結婚原則上是不要收離婚證的。因為再次登記結婚的,婚姻狀態為已婚。婚姻登記機關會在再次辦理結婚登記之后頒發結婚證,以前的離婚證也就沒有效力了。離婚證只是為了再婚的時候作為自己沒有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八條
二、離婚需要結婚證嗎?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1、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如果沒有戶口簿,則需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
3 、結婚證。如果結婚證毀損或遺失,或一方因故強行收藏住結婚證,則需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證明 。
4、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最重要的文件,如何制作離婚協議書,我們將另文說明,請關注。
5、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記機關會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提供拍照服務,或者在其附近都會有拍照的店鋪,拍攝快照還是很方便的。
6、《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處提供樣本,可當場填寫)。
三、"復合型婚禮先離婚后重逢,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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