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差異
一、"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的區別及意義"
1、兩者的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兩者的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說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兩者的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具體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的權利,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兩者所受的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三、"著作權是財產權還是人身權法律依據探討"
著作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人身權,是由這兩種權利共同組成的,著作權可以進行轉讓,但是能轉讓的只是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不具備轉讓條件,轉讓著作財產權的時候,需要簽訂轉讓合同。
四、"著作權與專利權的本質區別和應用范圍"
1、定義不同
著作權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創作的文字、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并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能成果。
而專利權則是指專利人對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并且需要在進行申請專利之后,才能夠獲得。
2、保護期限不同
專利權保護的期限是不同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權期限是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都是十年。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中,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保護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組織的,保護期限到作者首發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是作者的書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成權的保護器不受限制。
3、保護對象不同
專利權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主要是針對產品、方法或是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的新技術方案,可以是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主要是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是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用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著作權主要是針對的是作品,保護的是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等藝術作品,還有美術、建筑藝術品、攝影作品;甚至也有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也可以是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魔性作品;還可以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和計算機軟件。
4、保護條件不同
專利權需要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而且當一項專利申請之后,就不能讓其他人申請這項專利,否則會以專利侵權處理。
著作權就有不同,一個人可以擁有兩個相同的著作,只要其著作有獨創性。
5、權利產生方式不同
專利權產生的方式是由國家授予的,而著作權完全是由自動產生的,不用經過任何登記和審查程序。
6、權利不同
專利只有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而著作權的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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