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不給錢怎么辦
一、法院強制執行不給錢怎么辦,法院不給怎么辦?
你好,你所問的如果強制執行后執行法院不給錢怎么辦,其實強制執行后仍然拿不到錢的,可以由采取其它執行措施,包括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隨時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二、法院強制執行,需要錢嗎
你好,想要了解法院強制執行需要錢嗎這一問題,具體解答是。法院強制執行需交納費用標準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
50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
1%交納。
4.符合民事訴訟執行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條件要求未參加記名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費用。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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