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財產用于婚后購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一、婚前個人財產用于婚后購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婚后利用婚前財產買的房,其實只是財產價值形態改變,由貨幣變成等值的房產,所以本質上還是婚前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分割。但婚后由一方的婚前財產買的房,在登記房屋產權證書時,一起登記了雙方的名字的,那么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婚前一方貸款買房但婚后辦理房產證上寫雙方名字,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1、婚前貸款買房,說明借款人是1人,那么銀行是權利人,是不允許你發生產權變動哦(
100%變為1/2產權)
2、婚后未還清貸款,分配為(房產現時總值-婚前首付及還款部分-現時所欠貸款)/
2
3、如果婚后已經還清貸款,辦理加名手續,那么離婚后,就是平分
三、婚前個人財產用于婚后購房,離婚時要如何分割房產
用婚前財產在婚后購買房產的一般認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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