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房產抵押的擔保人會面臨什么風險
一、規定房產抵押的擔保人會面臨什么風險
作為擔保人肯定要承擔債務償還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是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4、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三、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擔保人有什么風險
債務人為貸款提供抵押后,一般是不需要提供擔保人的,但借貸雙方協商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提供保證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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