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結婚證有孩子的財產分割要怎么辦
一、未辦結婚證有孩子的財產分割要怎么辦
1.未辦理結婚證的雙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屬于同居關系。同居期間獲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二、未辦結婚證有孩子的財產分割怎樣辦
未辦結婚證有孩子的財產分割即同居人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對同居期的財產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條
三、未辦結婚證有孩子的財產分割怎么辦
未辦理結婚證的雙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屬于同居關系。同居期間獲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四、尚未辦理結婚證,分開后孩子怎么辦
沒有辦理結婚證雙方分手后子女的撫養權應當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由法院判決。法院在判決時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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