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嗅覺失靈算傷殘嗎
一、交通事故中嗅覺失靈算傷殘嗎
1、交通事故中嗅覺失靈,需要經傷殘鑒定才能確定,一般情況下,嗅覺完全喪失屬十級傷殘。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
二、交通事故導致嗅覺失靈算傷殘嗎
需要經傷殘鑒定才能確定,一般情況下,嗅覺完全喪失屬十級傷殘。一般來說,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后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進行,也就是說傷殘評定以后無需再治療了(但并不是說所有損傷以后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
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引用法規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
三、交通事故舊傷又受傷了算傷殘嗎
家暴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傷害、身體上的傷害、性方面的傷害和經濟方面的傷害等。家庭暴力的范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辦案過程中法官就要對家暴進行判斷,如果法官判斷不了,也有引入專家證人這樣的機制,可以請專家來判斷是不是暴力。法官也會借助于其他的技術手段,例如請法醫鑒定驗傷。戀愛、同居關系中的暴力,與婚內暴力有著相似之處,都是隱蔽性高、公權力不容易察覺。同居之后分手的情侶、離異夫妻,這些關系都包括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未婚同居關系在現實生活中較為常見,為保護這部分人群的權利,《反家暴法》附則中還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意味著有同居關系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約束。《反家暴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引用法規
[1《反家暴法》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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