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隨意傳喚嗎
一、派出所可以隨意傳喚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派出所可以隨意傳喚嗎”問題回復如下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派出所能隨意傳喚嗎,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票。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 經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司法機關可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依法采取拘傳的強制措施,強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傳后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或進行拘留。同時,拒絕接受傳喚,也可作為對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的一個表現,在量刑時予以考慮。《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傳喚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
二、派出所不讓去,可以去派出所傳喚嗎
取保候審后派出所傳喚可以不去嗎取保候審后派出所傳喚是必須去的,如果不去的,可能會被撤銷取保候審,變更強制執行。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依據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法定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即不得離開本人居住地周圍的一定區域,“市”,是指縣級市,不設區的市,不是指地級市、設區的市。這就是說,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需要離開自己所居住的區域到外地去,只有經過公安機關的批準,才能離開,否則便是違反了規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公安機關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這主要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沒有終結以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隨時都有可能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訊問,核實證據,對案件開庭審理等等。為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規定被取保候審人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是非常必要的。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機關采用傳訊方式通知他們到案。被取保候審人在接到傳訊后應當及時到案,才能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人不得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脅、恫嚇、引誘、收買證人不要作證或者不要誠實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審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羈押的便利條件與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或者隱匿、銷毀、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首先沒收保證金,然后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對于違法情節較輕,不需逮捕,允許再次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對于違反規定情節嚴重,不允許再取保候審的,應當采取監視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將保證金退還本人
三、派出所異地傳喚當事人可以么?
派出所異地傳喚當事人不合法的程序。對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派出所異地傳喚,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權益可以向法院起訴。
四、派出所傳喚沒有證據是可以的嗎?
派出所傳喚沒有證據是不可以的,沒有證據,一般不會傳喚。公安機關或者是派出所在審查刑事案件時,一般都需要傳喚案件的當事人才能收集更多的證據,雖然任何的公民都有協助公安機關破案的義務,但司法機關卻不能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就傳喚公民。
五、派出所傳喚可以嗎
派出所傳喚可以拘留,只要涉嫌違法犯罪,就有權對違法行為人行政拘留或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只要有證據證明中國合法公民、外國合法公民、無國籍人員等在中國境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就可以依法對上述人員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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