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房結婚離婚女方可以分財產么
一、結婚前買的房子結婚,離婚后女方可以分財產嗎
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子,并且登記在該方名下的,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后不會分割。但是如果在結婚后于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結婚二十年離婚可分婚前財產嗎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沒有辦理婚前財產,離婚就可以分以前的財產嗎
1、離婚了在通常情況下是不能分婚前財產的,當事人另有約定婚前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外。離婚時,雙方分割的是婚后夫妻共有的財產,婚前財產屬于一方婚前所有,不參與分割。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結婚十四年離婚能分婚前財產嗎
確定夫妻財產的范圍,應分清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既要保護婚姻關系中夫妻雙方的利益,也要保護家庭關系中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任何人的財產權利都應當受到保護,不能受到侵害。家庭共有財產中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應當從家庭共有財產中分離出來。在離婚時,應進行分家析產。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五、結婚后女方沒有收入,離婚時可以分財產嗎
結婚后女方沒有收入的,離婚時也可以分割財產。雖然女方婚后沒有收入,但是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也是有權要求分割的,不會因為沒有收入就剝奪女方分割財產的權利。
而且如果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在離婚時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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