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明確規定了買吃的不犯詐騙罪?
一、法律規定買吃的犯詐騙罪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僅僅是騙吃騙喝,只能算是詐騙行為,構不成犯罪。如果既騙吃偏喝,又騙取財物,達到相應額度,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的行為邏輯結構是欺騙行為→對方陷入認識錯誤→對方基于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物→行為人因此取得財物。如果缺少中間某個環節,則即使有最后環節也是未遂。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1《“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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