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爭奪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條件有什么呢,規定是什么
女方不管什么條件都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但是有以下條件的獲得孩子撫養權的概率會很大1、孩子沒有滿兩周歲;
2、孩子愿意跟隨自己生活;
3、自己沒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二、我想請教一下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是什么
1、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另外,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但是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必須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三、女方爭取撫養權有利條件是哪些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條件如下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四、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