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贍養人與共同贍養人的有什么區別?
一、請問一下關于被贍養人和共同贍養人有什么區別
被贍養人和共同贍養人的區別在贍養的法律關系中,父母是被贍養人,子女為贍養人。共同贍養人是指與贍養人有共同贍養義務的人,如兄弟姐妹。被贍養人與共同贍養人兩者是不同的個體。被贍養人就是子女需要履行贍養義務的對象,即父母、祖父母等老年人。《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1《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1《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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