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國人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一、如何與外國人離婚,涉外婚姻協議離婚登記辦理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為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1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并加蓋保管部門印章)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雙方持有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應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2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雙方持有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應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說明
1.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辦完離婚登記后,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二、登記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登記離婚的條件主要包括
1、離婚前存在合法的結婚登記;
2、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議離婚;
3、協商達成一致;
4、簽訂了書面離婚協議,協議書中載明了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三、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要件都有哪些
1、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要件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手續,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已簽訂離婚協議并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大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是自愿離婚的,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規定,夫妻協議離婚的,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當事人親自去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條
四、行政登記離婚條件有哪些
一、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二、離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