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灌南縣女職工產假休息時間規定
一、淮安市灌南縣女職工產假能休息多長時間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淮安市淮安區產假女職工可以休息多久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三、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女職工產假能休息多長時間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四、女職工產假一般休多長時間,女職工產假多久休一次
產假98天,晚育的,另按所在省規定增加產假。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晚育的,另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增加產假。以上是女職工產假能休多長時間的解答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五、淮安市金湖縣產假女職工可以休息多久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