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是否可以結婚領證?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可以結婚領證嗎
1.這是不可以的,男女雙方必須滿足最基本的結婚年齡,才可以進行結婚登記。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二、男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可以領證嗎
1、男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是不可以領證。
2、男女雙方必須滿足最基本的結婚年齡,才可以進行結婚登記。
3、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三、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可以領證嗎
1、不到法定婚姻年齡是不可以領取結婚證的,即使非法進行了結婚登記領到了結婚證,當事人的婚姻也是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定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四、多大能領結婚證,未到法定年齡能否領結婚證
1.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沒有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是不能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對結婚的年齡也有明確的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五、沒到法定年齡結婚可以領結婚證嗎
不能領取結婚證。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
結婚屬于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理。
2、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的法律關系的主體。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六、沒到法定結婚年齡能領結婚證嗎
沒到法定年齡不能領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 非雙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