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單位賠償費用清單,工傷賠償費用規則及標準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以上是工傷賠償費用有哪些的解答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2]《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二、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是什么,有哪些相關規定
勞動賠償金的標準是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計算的,而補償標準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用人單位要補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三、人身損害賠償醫療費怎么算,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人身損害賠償醫療費計算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法律依據
#第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四、工傷賠償的項目費用標準是什么
(一)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二)誤工費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四)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五)交通費
(六)住宿費
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七)營養費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
五、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都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