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了二手安置房,房主才分的安置房沒有房產證
一、剛買了二手安置房,房主才分的安置房沒有房產證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交易
2.首先,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準,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3.其次,我們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這類房子,因為沒有產權證將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簽署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4.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么其中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過戶的話房產的所有權還是原業主的。例如,如果原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將會被分割,如果他有債務被起訴的話,那么這套房產將會被法院列入可執行的財產。
5.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所有權尚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于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二、購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去公證處是否有法律效力
1、沒有房產證,公證處不會公證。
2、安置房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可以買賣。
3、要想排除風險,就要訂立一個合法有效的書面合同,并得到房屋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并非必然無效。
引用法規
[1]《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九條
[2]《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四十四條
三、安置房可以買賣嗎,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關于安置房房產證問題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上述即為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的,謝謝采納!
四、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能買安置房嗎
您好,關于“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能買安置房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1、這樣的房屋購買是有風險的,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
2、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以上為安置房沒有房產證能買嗎的解答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五、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有沒有房產證,產權多久?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關于安置房房產證問題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上述即為安置房有沒有房產證的,謝謝采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六、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有房產證,可以賣嗎
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是不能買賣的,辦理房產過戶需要房產證原件的。房產過戶在房產所在地的縣級房管局辦理的。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城市房地產轉讓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轉讓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工作。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四條
[2]《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