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十年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是否有規定?
一、結婚二十年了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有沒有規定?
通過起訴的方式離婚,婚內共同財產需要均等分割,一人一半,婚前個人財產不用分割,辦理離婚手續有兩種方式,可以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去民政機構辦手續,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
二、結婚十年了,倆個孩子,現在要離婚贍養費是怎么算的
一、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三、《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1]《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三、如果已經結婚四年了離婚財產怎么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結婚二十年離婚可分婚前財產嗎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五、父母離婚子女成年了,子女可以分得離婚財產嗎
父母離婚子女成年了,子女不可以分得離婚財產
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離婚財產分割的是夫妻雙方的財產,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