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判刑時間醉駕一般多久判刑
一、醉駕一般多久判刑,醉駕判刑多久時間
醉駕可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1、《刑法》對醉駕的處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二、請問一下無證醉駕一般判刑多久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三、無證醉駕電動車一般判刑多久
無證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并處罰金。并且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是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四、醉駕無證駕駛會判刑嗎,多久才能判刑
會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五、無證醉駕撞人一般判刑多久
1.無證醉駕撞人的,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法院會按處罰較重的規定對肇事者進行處罰。
2.由于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會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會被人民法院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會被人民法院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無證醉駕一般會被判刑多久
1、無證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2、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2]《刑法》 第四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