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醉駕如何處理和處罰?
一、長沙醉駕怎么處理,醉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以上是對長沙醉駕怎么處罰的回答。
二、內蒙古醉駕怎么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上就是對在內蒙古醉駕怎么處理的答復。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三、醉駕逃逸的處罰標準,醉駕逃逸會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難看出,醉駕逃逸處罰標準刑法規定的精神并非鼓勵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勵逃逸者積極投案。確切地說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勵肇事人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從而獲得認定為自首并在較大程度上從寬處罰的“寬大處理”,這是法律給肇事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