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
一、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一、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
1、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等。
2、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出外,還有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費、正常的娛樂活動費、安排客戶旅游的費用等。
二、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不僅以下范圍)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5、一些設立內部食堂的企業,在為其內部職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時,負責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費用也屬于業務招待費。
正常經營中,餐費產生的原因
1、員工年終聚餐,午餐費、加班餐費應計入應付福利費;
2、出差途中符合標準的餐費計入差旅費;
3、員工培訓時合規的餐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4、企業管理人員在賓館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會議費;
5、企業開董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董事會會費;
6、企業委托加工的,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宣傳作用的,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因業務洽談會、展覽會的餐飲住宿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在搞促銷活動時贈送給顧客的禮品,作為業務宣傳費。
7、拍攝影視作品時吃飯作為道具出現(成本),都不算招待費。還比如誤餐費(不需要發票)。
8、誤餐費是企業職工因工作無法回企業食堂或者家中進餐而得到補償,而業務招待費是對外接待業務企業和個人而發生的吃、喝、用等費用,其消費主體是企業以外的個人,不是本企業的員工。
引用法規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二、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具體是什么
1、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一是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等。二是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出外,還有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費、正常的娛樂活動費、安排客戶旅游的費用等。
2、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引用法規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
三、每天加班超4小時但給很少的加班費,國家規定的加班費標準是怎樣的
1、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如下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并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依據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頒發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因此,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的,應該視為加點,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于150%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四、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么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計費原則是1、計算辦法是差額定率累進法。
2、計算基礎是招標總投資或,各中標單位中標額合計投資。
3、雙方在此基礎上可以協商上下浮動不超過20%。
4、如果招標公告中明確招標代理費由各中標單位支付,則應該按照中標比例分攤。
五、招待費扣除標準
在納稅申報時,對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規定,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為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一
1、,即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表,銷售(營業)收入包括
1、主營業務收入
1、銷售商品
2、提供勞務
3、讓渡資產使用權
4、建造合同;
2、其他業務收入
1、材料銷售收入
2、代購代銷手續費收入
3、包裝物出租收入
4、其他;
3、視同銷售收入
1、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
2、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的收入
3、其他視同銷售的收入。
六、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是多少,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