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多少個小時,每周工作多少小時
一、每日工作多少個小時每周工作多少個小時
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二、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時呢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1]《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三、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時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但除了此標準工時外,還存在綜合工時制以及不定時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綜合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才可實行。如交通、鐵路等行業中需連續作業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參照標準工時制核定工作量。實踐中,如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另外,加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