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鄰居建房占用宅基地,怎么辦?
一、宅基地被鄰居家建房占用,怎么辦
宅基地被占,可以向縣級國土局舉報,要求查處。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3]《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二、宅基地被鄰居占用怎么辦
鄰居之間宅基地使用權和宅基地被鄰居占用是鄰里共用的。有法律約束的,叫《相鄰權》。管理嚴格的地方建房者要到城管部門辦理審批其中一項就是要有鄰居的簽字,已確認它的建房行為沒有侵犯四鄰的合法權益!《相鄰權》規定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生活;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三、家鄉的宅基地被占用怎么辦
如果地上建筑物滅失(損毀或者倒塌,或者拆遷)那么,這個宅基地你就無權處置了,收歸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限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隸屬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1,根據限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人員身份而享有的能夠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花費即可獲到,是一種福利性質的,通常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隸屬公民個人財產,能夠繼承。
2,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能夠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人員,符合宅基地申請要求的,能夠經準許后獲到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3,如果不符合申請要求,則能夠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要求的村民。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寓居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要回。
4,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要求的情形處置。
四、宅基地被占用怎樣解決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所以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土地管理法》關于宅基地被占用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由此可見,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或租用農民宅基地是違法的,一旦發生產權糾紛,理所當然不受法律保護。 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于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準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