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村民一戶可以擁有幾處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一戶可以擁有幾處宅基地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2.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幾處宅基地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三、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具體規定是怎樣的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2、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1居住擁擠,宅基地面積少于規定的限額標準的;
2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
四、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嗎
1.是的,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五、農村戶口有兩弟兄,父母有一套住房,戶口都以分開,兩兄弟名下無房,能批幾個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指出嚴格宅基地申請條件。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統一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和宅基地申請條件。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準宅基地。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得批準。綜上所述,你父親如果已經在老家有一套自己名義的房屋(你說的“我爸是農村戶口,現在我家已經有一套房子了”)那就不能再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建房了,買其他人的也是不行的(因為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是“擁有一處”,)。如果你們是在城鎮自己買的那就不算是在你父親在農村擁有宅基地了。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六、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幾塊宅基地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