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居滿2年,夫妻關系能否自動解除?
一、分居滿2年,婚姻關系能自動解除嗎,怎么規定
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只有兩種1、登記離婚;
2、訴訟離婚。不管是分居多少年,就算是分居20年、30年,也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規定,分居滿2年是前提,后續還是得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分居兩年后的婚姻關系能自動解除嗎規定是什么
分居兩年后的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在我國婚姻關系只會因為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一方死亡及被宣告死亡而解除,而離婚需要提起離婚訴訟被法院判決離婚,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所以只是分居兩年的,婚姻關系是不會主動解除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怎么自動解除婚姻,有沒有法律規定
夫妻不能自動解除婚姻。我國沒有婚姻關系自動解除的法律規定,夫妻想要離婚的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四、解除合同是指解除合同的條件?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根據規定解除合同的條件: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西方×飯店與×農場主簽訂購買火雞合同,準備圣誕節食用,但×農場主,未能按期將所需火雞交與西方×飯店(因為過了節,就不吃火雞)故×飯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雞愈期交貨,只負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可賠償損失?!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话闱闆r下,對于輕微違約不能解除合同。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五、分居滿兩年的婚姻關系能自動解除嗎
這個問題不是的,現在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要辦理法定手續,沒辦法定手續就算在一起同居生活那也是一種同居關系,而不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也就是說不是兩夫妻。而要離婚也要辦理法定手續,而不是有人理解的分居滿兩年就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就不是夫妻了,這其實是對法律規定的一個錯誤理解。婚姻關系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是判決準予離婚的。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款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十二條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婚姻關系是否會自動解除,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方被宣告失蹤,婚姻關系是不會自動解除的。需要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
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失蹤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法院宣告其失蹤后,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是法院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