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一定會判實刑嗎?該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一定會判實刑嗎,該如何規定的
尋釁滋事罪不一定會判實刑的,尋釁滋事罪也有可能判處緩刑,但是不是一定會判處緩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適用緩刑,適用緩刑需要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不是累犯等才可以。
二、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尋釁滋事罪的判罰標準
你好,關于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是怎樣的,首先尋釁滋事罪是指故意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尋釁滋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第293條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強拿硬要的,屬于本罪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想象競合犯,按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應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定罪處罰,而不定本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強制方法追逐、攔截婦女的,屬于本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法條競合犯,應以其中特別法條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定罪處罰。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犯本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實踐中,應正確認定和處理擾亂尋釁滋事行為,要注意區分結伙斗毆行為與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行為與尋釁滋事罪、以強拿硬要的形式尋釁滋事的行為與搶劫罪的界限。相關法律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93條
[2]《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3]《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三、你好,問一下尋釁滋事罪如何判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1、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
一,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三次以上實施前款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年。
2、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4、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5、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6、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7、每增加尋釁滋事犯罪不過跟動手的人比起來,沒動手的參與者在量刑的時候可能會考慮從輕處罰,像是尋釁滋事的這種犯罪行為的量刑問題不單純的是根據動沒動手來考慮的,自己當時就知道這種行為不對卻明知故犯,怎么可能法律制度上就輕而易舉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9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