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的成立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婚姻關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現在在中國不能結婚。
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4、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5、結婚的禁止條件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二、婚姻關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具體是什么
婚姻關系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
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三、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么
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規范為前提的社會關系
法律關系是由于法律規范的存在而建立的社會關系,沒有法律規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與之相應的法律關系。法律關系與法律規范兩者之間的關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方面,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存在的前提,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系。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法律規范只能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才能得以實現。法律規范只規定人們的行為規范和相應的法律后果,它所針對的對象為一類人,因此具有普遍適用性。只有當人們按照法律規范的行為模式,或者說符合一定的法律事實時,才形成了針對于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2、法律關系是以權利義務為的社會關系
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區別,就在于它是法律化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一種明確的、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權利和義務可以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也可以是由法律授權當事人在法律的范圍內自行約定的。
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手段的社會關系
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約束來實現的社會關系具有不穩定性和非強制性。而在法律關系中,一個人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和必須做什么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反映國家對社會秩序的一種維持態度。當法律關系受到破壞時,就意味著國家意志所授予的權利受到侵犯,意味著國家意志所設定的義務被拒絕履行。這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就有權請求國家機關運用國家強制力,責令侵害方履行義務或承擔未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即對違法者予以相應的制裁。因此,一種社會關系如果被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之內,就意味著國家對它實行了強制性的保護。這種國家的強制力主要體現在對法律責任的規定上。
四、你好請問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是什么法律特征
1、合同的解除適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均不發生合同解除。
2、合同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隨意解除合同。我國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主要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合同的解除必須有解除的行為。即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合同還不能自動解除,不論哪方當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須向對方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達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自始消滅或者向將來消滅、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視為當事人之間未發生合同關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權利義務不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