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有效期一般為幾年?有哪些規定?
一、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二、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一般為十年。并且十年期滿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還可以申請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續展次數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一條
三、商標使用權的有效期是多久規定是什么
商標權人將注冊商標授權他人使用的,授權的期限由商標權人和被授權人協商確定,而授權期限一般不能超過商標有效期。關于商標使用權的有效期是多久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四、我國商標法規定的注冊商標有效期是多久
我國商標法規定的注冊商標有效期是10年,從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如需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續展手續;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2]《商標法》 第四十條
[1]《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2]《商標法》 第四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