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還款不及時,擔保人被起訴怎么辦?
一、給別人擔保了貸款,對方現在不還,作為擔保人被起訴了怎么辦
1、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擔保人被起訴后,應積極履行債務,然后立即到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借款人的財產,主張對方還款。然后向債務人追償。
二、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么辦
1、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的,如果是一般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人被起訴的,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追償。
2、根據《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規定,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七百條
[2]《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條
三、貸款人不還款,作為擔保人可以起訴他嗎
一、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但是需要在擔保人承擔了應承擔的保證責任后,借款人不向保證人在其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償還的,保證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訴借款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四、給別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應該如何辦
1、作為擔保人,如果被債權人起訴的,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如何進行答辯的抗辯,主要可以考慮從擔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經過擔保責任承擔期限、是否應該承擔擔保責任、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等方面來進行。
2、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你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需要先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