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公司如何賠償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公司要怎么賠償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 ?p>1、對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的問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及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這樣的案件關鍵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勞動仲裁期間,你可以去新單位工作!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公司該怎么賠償
您好!關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公司該怎么賠償”的回復如下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1、對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的問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及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這樣的案件關鍵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勞動仲裁期間,你可以去新單位工作!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三、被公司辭退賠償金怎么算,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被公司辭退賠償金應該怎么算,這需要根據被公司辭退的理由進行判斷。若是違法辭退,則公司需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若是經濟性裁員,則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公司根據勞動者的過失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辭退的,則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若是勞動者無過失,公司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辭退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其中,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高工資收入者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且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溫馨提示】并不是每種情況都是客觀一致的,一個同類型的答案能夠解決我們遇到的85%法律風險。但真正的解決方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復雜的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律師,獲得針對性解答!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四、員工被公司辭退應該怎么賠償?
您好。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希望以上的解釋對您的員工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的問題有所幫助。
五、公司強制辭退怎么賠償違約金,有沒有法律規定
公司強制辭退員工的,一般不用賠償違約金,如果屬于違法辭退的,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計算的,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屆滿一年的,公司要賠償員工二個月的工資。
六、公司辭退員工有補償嗎,公司補償標準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有1、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對你補償或者賠償的(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1個月工資的補償)(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
5、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
6、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