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毆處理時間的一般時間
一、打架斗毆處理時間一般是多長
1.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毆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一般不應超過30日。如果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五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并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引用法規
[1]《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六十五條
二、打架斗毆,最少拘留多長時間,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打架斗毆最少拘留5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三、打架斗毆判多長時間
打架斗毆的后果根據具體的情節來進行處罰,如果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如果上升到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打架斗毆一般都是由日常的小糾紛引起的,為人處世大氣一點便是可以避免的。
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