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離婚證后能否要求財產分割?
一、拿了離婚證后可以要財產嗎
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有人說“拿到離婚證書才算離婚,就算有離婚判決書也不行”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院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
如果想再婚,那么當事人直接帶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去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就可以了。
什么是離婚判決書?
法院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離婚案件后,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
3、離婚判決書丟了怎么辦?離婚判決書如何補辦?
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此時,離婚判決書的復印件與原件的作用是一樣的。然后帶上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即可辦結婚登記。
離婚證明
其實,目前大部分法院都可以提供“離婚證明書”如果是判決離婚的,當然可以請求法院出具離婚證明書,和離婚判決書一起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離婚判決書的下發就意味著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明確解除,雙方已經是離婚事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離婚案件在處理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辦理手續,進行婚后共同財產的分配。離婚并不意味著雙方關系的惡化,而是理解對方的做法。
二、離婚后可以公證財產嗎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駕駛證一般來說是扣五天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四條
三、財產公證一定要離婚嗎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
四、離婚前需要財產公證嗎
辦理財產公證并不是必須的。如果想辦理公證,需要出于雙方自愿,一致同意辦理財產公證,并支付相關費用。如果雙方約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離婚財產分割以公證書為準。如果離婚前不能辦理公證,對于財產分割,以法院判決為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沒離婚之前可以寫財產保證書嗎
1.可以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寫財產保證書。保證書中關于該方存在過錯行為的記載,可以作為另一方主張感情破裂和對方存在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效力。
六、離婚時有財產需要公證嗎
就案底來說,刑事拘留會有兩種結果,就是不留案底和留有案底。留不留案底,要根據情況而定。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屬于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范疇。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是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到公安部門保管。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于結伙、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到三十天。如果刑事拘留后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但是,如果最終給予了當事人刑事處罰或者視情況而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這樣會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