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能否申請保全
一、訴前財產可否申請保全,訴前財產可否申請保全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時需提交以下證據和材料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事實與理由等。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證據保全必須詳細列明申請保全的證據情況。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憑證以及侵權行為的證據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用于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金(應提供存折)、房地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須提供有效的全保單)、股票等所有權明確、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財產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且沒有設置擔保或被執法部門查封。擔保財產權屬憑證必須提供原件核對。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擴展資料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界定管轄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而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保全裁定和起訴期限與保全的解除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起訴期限與保全的解除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將駁回您的申請。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因財產保全對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予以賠償。 益處一旦對方的某項財產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請人就可以“高枕無憂”地進行訴訟,如果案子勝訴了,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也有已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而且,因為財產保全限制了對方對財產的處分,極大影響著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故在權衡利弊后,很多情況下,為了滿足雙方的利益,大多數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順利解決了糾紛。
二、起訴前可以申請保全對方財產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若申請人所提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則在起訴前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對方的財產進行保全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三、訴前財產保全后多長時間提起訴訟,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30天。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后,一般要求在三十天內起訴。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屬于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系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四、訴前財產保全是不好申請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訴前財產保全并不是不好申請,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都是可以申請的。比如說利害關系人因為情況非常的緊急,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這樣的一種申請就會導致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所以在這種狀況下的話就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