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起訴狀怎么寫,起訴書怎么寫
一、離婚案件起訴狀怎么寫,起訴書怎么寫,離婚案件起訴狀
離婚起訴狀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二、離婚案件反訴狀財產分割規定是什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離婚案件反訴狀財產分割規定是需要解清楚自己關于財產分割的訴訟請求,然后寫清楚事實和理由部分。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向人民法院表達自己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才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相關的財產的判決的。
三、離婚起訴狀中分財產訴請怎么寫,有沒有規定?
對于離婚起訴狀當中的財產訴訟請求,在書寫的時候,首先要寫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然后是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訴訟請求在書寫的時候表明自己想要怎么樣分割財產,最后再簽字確認就可以了。
四、離婚案件可以做訴前財產保全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在夫妻雙方離婚案件中,有一方想要申請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只要當事人申請保全的財產是屬于我國規定的有效范圍內就可以進行申請。保護當事人的財產在離婚案件中不受另一方的侵害。
五、假離婚后財產分割案件上訴狀有效嗎,該如何規定的
是有效的。我國并不存在假離婚的說法,只要雙方辦理了離婚的手續或者就離婚的問題提起了訴訟申請的,那么向法院提交的財產分割上訴狀就是有效的。但假離婚的行為需要承擔項目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