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加班不得超過多少小時的規定
一、每周加班不得超過多少小時規定是什么
加班的時間上,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個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三個小時,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個小時。
二、《勞動法》規定每周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多長時間
目前《勞動法》規定每周加班時間沒有規定但是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三、每天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加班時間每天不能超過三小時。《勞動法》規定每天正常上班時間是八個小時,加班時間為一小時最多不能超過三個小時,超過三小時屬于違法行為,并且規定每個星期上班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每周必須安排休息一天。
四、每月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個小時
《勞動法》第41條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你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話,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不能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而對于加班時間則沒有規定。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41條
[2]《勞動法》 第六十八條
五、加班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個小時
⒈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⒉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六、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小時才合法
律師解答
勞動法規定加班不能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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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2]《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