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的構成要領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政府主管人員;主觀方面為故意;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而客觀方面則表現為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為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
二、違法占地的法律責任具體有哪些
1、違法占地的法律責任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
三、非法占有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四、規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刑事責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規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法定刑事責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成立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刑事責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