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建養殖場是違章建筑嗎?哪些法律規定?
一、在耕地上建養殖場算不算違章建筑,有哪些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經營權證就不算違章建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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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條
二、了解一下耕地建養殖場算違建嗎
算,法律明確規定不可在基本農田上進行建房、取土等行為,由于建養殖場會破壞基本農田的種植條件,所以不被允許。《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國家對于基本農田進行嚴格保護,并且基本農田也受到嚴格的限制,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占用或者是擅自改變用途。
引用法規
[1]《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十七條
三、耕地建養殖場算違建嗎
耕地建養殖場算違建。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
(二)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三)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
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
(二)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三)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引用法規
[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第十一條
[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