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傷認定如何起訴,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一、不服工傷認定怎么訴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不服工傷認定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不服工傷認定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二、不服人社局工傷認定訴訟案件如何起訴?
需要當事人攜帶相關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三、申請人不服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能否提起訴訟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申請人不服工傷認定的中止通知書,一般不能提起訴訟。如果申請人不服工傷認定結論,或者不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等事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但是不服工傷認定的中止通知書,并不在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之內。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四、公司不認工傷認定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對工傷認定沒有認或者不認的這種說法,只能說對工傷認定不服的話有其他的司法救濟途徑,最終的認定結果就算公司單方面的不承認,工傷認定的結果等同于就是權威的證據了,不可能因為公司不認工傷認定就不作數了。所以,公司不認工傷認定也沒關系,工傷員工抓緊時間,按計劃做好自己的事情最后走法律途徑索賠即可。
五、不服人社局工傷認定訴訟案件具體如何起訴
1、不服人社局工傷認定的起訴方式為一般不是起訴而是申請行政復議,工傷認定屬于行政確認行為,因此屬于屬于行政行為,對行政行為不服的,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訴訟。
2、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2]《行政復議法》 第五條
六、工傷認定公司不給工傷認定證明怎么辦
1、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關于公司不給工傷認定書怎么辦的解決辦法,就是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