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里扣除罰款是否合法?
一、罰款從工資扣除合法嗎
原則上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工資進行扣罰,除非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經濟損失,或者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但不超過當月工資的20%。當月扣不完的分攤到以后月份。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依據《勞動法》規定。
二、公司罰員工罰款合法嗎
對于公司罰員工罰款合法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嚴格上講是不可以的。 罰款屬于公權利,公權利的行使必須有法律依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只有國家機關在法定權限內可以對行政相對人進行罰款,并且罰款時必須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錢也是需要交到制定銀行的,不是罰款人直接收取。 企業作為一個民事主體,他與員工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它當然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實踐當中很多企業都規定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其實這些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因為員工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進行追償,但不是罰款。
三、工廠罰款500是合法的么
不是,一般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請假一天為由,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的行為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