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簽三年合法嗎?
一、公司合同簽三年合法嗎
1、公司合同簽三年合法的。法律上并沒有對公司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有明確的規定的,一般都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期限,根據勞動合同的類型確定,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情形,只要不存在脅迫或者欺詐勞動者的情形就可以的。
2、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二、公司與員工簽勞務合同,合法嗎
您好,關于“公司與員工簽勞務合同,合法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你好,員工與公司簽勞務合同應注意以下問題1.雇主的義務和責任,諸如外勞務人員辦理有關簽證、居留許可等手續,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續等等。有義務保障勞工的安全。鑒于以往的經驗,需特別注明不能歧視、侮辱、體罰勞工、克扣工資等。
2.勞務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諸如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消極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職和求職勞務人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注明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勞務人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圣誕節等。
3.工資待遇、津貼、補助,工資標準一般應與所在國等崗位上工作的當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價為基數,按時、按日或按月計算。亦有以工作量為基數,按件計酬。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或上夜班,雇主應付或夜班津貼。窩工應有雇主發給勞務人員基本工資。
4.勞動保護、勞工人身保險,工作、疾病或死亡處理規定。由于勞務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的不同,勞動保護有其專業特點,合同應規定雇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雇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雇主應給勞務人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如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雇主負擔。
5.外勞人員休假的安排。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可享受一定的探親假期,在假期內,雇主只付工資不付津貼。對各種原因導致中斷合同的處理方法。根據中國涉外經濟第1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必須有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確切證據時才能中止合同,且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勞務人員,否則賠償勞務人員1個月工資,中斷合同的處理辦法應在勞務合同中列明,如雇主原因應補償勞務人員不少于三個月的工資和負擔勞務人員的回國機票等。違約賠償。違約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雇主違約;一類是勞工違約;三是雙方當事人都違約。違約都將給對方的利益造成損害,在實踐中,大多數都是雇主違約,如不按規定的工種安排勞工工作,隨意更換工作崗位,不按規定罰加班費用,污辱勞工人格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應注明違約的救濟辦法和賠償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錢支付的方式補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簽五年合法嗎
合法。勞動合同可以簽五年,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四、勞動合同簽了只有公司有,是否合法
1、公司只簽了一份勞動合同,只要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的限定,在商量一致的情況下訂立了就有效,勞動者有權利要求單位提供一份給勞動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勞動者能夠反饋的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提供一份勞動合同給勞動者,給勞動者導致損害的,應當承受賠償職責。
2、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人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人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人之日起建立。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五、勞動合同簽六年合法嗎
勞動合同簽六年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六、公司簽合同簽了兩年中途可以走嗎?
首先,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必要。?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可知,盡管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可以依據上述規定辭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 第八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