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涉及的房產糾紛
一、你好,問一下離婚協議書涉及的房產糾紛有哪些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
391號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
1.
5%~
3%的契稅。2006年9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離婚而導致產權變動是否應繳納契稅的爭議,因為該通知也未明確此問題,但從之后實施的情況來看,因夫妻離婚導致產權變動依然是做變更登記手續,仍不用繳納契稅。
二、離婚涉及哪些問題?
離婚涉及三個方面的問題,1、解除婚姻身份關系;
2、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小孩撫養權;離婚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就夫妻財產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撫養權問題達成離婚協議,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預約辦理離婚,待30日冷靜期結束雙方在到民政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達不成離婚協議的就只能到被告的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離婚。達不成離婚協議的就只能起訴離婚
三、家暴離婚的證據有哪些,離婚的證據有哪些
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離婚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就為大家解答了離婚的關鍵證據有哪些這個問題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四、涉外離婚的解決途徑都有哪些?
涉外離婚的解決途徑具體如下1、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就可申請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即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
五、想要起訴離婚,離婚起訴材料清單有哪些東西
其實離婚起訴材料的清單不算太多東西,一般有以下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六、離婚,修訂離婚財產分割一方出軌的規定有哪些
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與正常情況下離婚財產分配沒有很大區別。如果出軌方沒有構成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則對于財產分割的影響不大;如果構成上述情形了,則法院判決財產分割時會適當照顧無過錯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