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只有一處房產是否會被執行,規定是什么
一、名下就一處房產會不會被執行,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名下就一處房產一般不會被執行,法院保障被執行人的生存權,但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請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依法執行。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行政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行政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二、沒有房產證會被執行嗎
法律分析
沒有房產證但產權清晰的一般會被執行。執行沒有房產證的房屋需要進行產權調查,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其房屋權屬歸于被執行人所有,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通知被執行房產的管理人或實際占有人,依法對該房實施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八條
查封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建筑物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該建筑物的實際占有人,并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三、請教一下被執行房產還沒有辦理房產證該如何處理
房屋的買受人需到有關部門辦理“土地證”、“房產證”后,該房屋的所有權轉移到買受人名下。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四、修訂應該應該怎么辦理共有房產過戶到一人名下
共有房產,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共有房產過戶到一人名下的辦理辦法是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起到房管。辦理過戶,有一方把住房份額買賣或是贈予過戶給對方,重辦一人名字房產證。如果共有產權兩人是夫妻關系,只要申請辦理夫妻一方名字房產證就可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五、修訂應該怎么辦理共有房產過戶到一人名下
共有房產,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共有房產過戶到一人名下的辦理辦法是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起到房管。辦理過戶,有一方把住房份額買賣或是贈予過戶給對方,重辦一人名字房產證。如果共有產權兩人是夫妻關系,只要申請辦理夫妻一方名字房產證就可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