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長的職責是什么?
一、民政局局長的職責都有什么啊
1、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2、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民政局局長組織編制本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本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3、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革 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 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群眾優待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 命烈士紀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擔上海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民政局是干什么工作的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三、三明的,在福州工作辭職后失業金在三明可以領嗎
1.勞動者在福州工作辭職后失業金在三明是不可以領的,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