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撤銷他人之間的合同嗎?
一、第三人能撤銷他人之間的合同嗎?
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撤銷合同。
我國法律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二、合同外第三人能請求撤銷合同么
合同外第三人可以主張撤銷合同,但是必須以原告的身份起訴。自身的財產權、人身權或其他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是與他人直接發生了民事權利義務上的爭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法律保護。如果該合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第三人可以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者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三、合同外第三人是否可以請求撤銷合同呢
合同外第三人可以主張撤銷合同,但是必須以原告的身份起訴。自身的財產權、人身權或其他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是與他人直接發生了民事權利義務上的爭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可以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法律保護。如果該合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第三人可以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者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