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醫保卡選定定點醫院的方法_定點醫院修改
一、醫保卡上選定的定點醫院怎么更改
1、個人進行網上變更申請或直接去經辦機構變更。網上變更須看當地有無該項服務。一般是登錄社保服務平臺,在基礎信息進行變更申請。若無此項,須帶上個人資料去變更。
2、需攜帶資料為個人身份證、醫保卡或社保卡、《門診病歷》、申請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到醫保二級經辦機構辦理變更。不同地方證明材料可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進行確認。經辦機構受理材料并審核通過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改點。
3、參保人現場填寫《參保人變更門診選定醫療機構登記表》,并簽名確認其變更后的門診選點醫療機構。
4、參保人取回經辦機構加蓋業務章的《門診病歷》。
二、怎么辦理定點醫療機構申報
1、自愿申請
符合定點基本條件、遵守醫療保障政策、自愿為參保人員提供就醫購藥服務的醫藥機構,應當提交申請表并附相關資料。
2、資料審核
醫藥機構向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定點申請,醫保經辦機構應即時受理,并對提交申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實。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醫保經辦機構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醫藥機構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估期限。
3、現場核查
醫保經辦機構組織2名以上工作人員到醫藥機構進行現場核查,核實醫藥機構填報資料與真實情況是否相符等。
4、定點評估
醫保經辦機構應組織評估小組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以書面、現場等形式開展評估。評估小組成員由醫療保障、醫藥衛生、財務管理、信息技術等專業人員構成
三、開醫院需要辦哪些執照,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開醫院需要辦的執照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第十七條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批準其設置的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引用法規
[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七條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三條
四、醫院病歷被篡改應該如何去處理,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醫院病歷被篡改的處理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一)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尸檢的;
(二)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