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
一、請教一下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是怎樣的
1、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上上述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如果有異議,可以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需要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二、請問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是怎樣的
1、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上上述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如果有異議,可以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需要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三、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是什么
出讓金征收標準如下1、按照原批準用途辦理出讓手續,非經營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于備案評估地價的35%;商品住宅和綜合經營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于備案評估地價的40%;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于備案評估地價的45%;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于備案評估地價的25%。
2、原批準用途為非經營性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開出讓,并按現時經營性用地的市場價格(備案評估地價,下同)減去原用途的現時劃撥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全額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且不得低于備案評估地價的10%。
4、出讓年限按國家規定最高可出讓年期辦理,即住宅(含商品住宅)7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40年;工業、綜合用地等其他用地50年。